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以“小”见严纠“四风”,不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现将查处的2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丽江市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沙玛阿嘎违规使用车辆,市商务局超编超标购买车辆问题。2011年,市商务局党委会议研究,出资35万元超编超标购买越野车一辆,落户于私营企业名下,车辆由市商务局使用。2016年公车改革,市商务局未将该车纳入公务用车改革范围,致使该车被沙玛阿嘎占为己有,沙玛阿嘎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沙玛阿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任市商务局班子成员共6人,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二、宁蒗县交通局原局长杨明武违规使用车辆、县交通局超编购买车辆问题。2009年至2011年期间,杨明武利用其担任宁蒗县交通局局长、宁泸二级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的职务便利,以工作需要为名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刘某某的越野车长达三年之久,且未支付任何费用。2009年8月,宁蒗县交通局、宁泸二级路建设指挥部花费70余万元超编购置一辆皮卡车及三辆越野车,其中两辆分别落户在县交通局驾驶员及汽车修理厂名下,两辆未落户上牌,四辆车由县交通局和指挥部相关人员在二级路建设施工现场使用。杨明武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杨明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案例,反映出一些单位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严,管理不到位,内部监督缺位;一些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贪图享乐,触碰纪律红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躬身力行,带头转作风、扬正气,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守“底线”,不碰“红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零容忍纠治“四风”,持续加大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的监督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严查“车轮上的腐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中共丽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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