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机关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增强党政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近日,市委办印发《丽江市推行限时办结制提高执行力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上述机关或组织设立的服务窗口,适用《办法》。限时办结范围包括: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和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的落实;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信息报告;市长热线处理;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类审批特别是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和备案事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安全生产、救灾赈济、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办法》要求,各级机关对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有限时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无限时要求的,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需要较长时间落实的按月报送;涉及重大事项需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上报;对下级机关请示性事项应及时研究,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