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公室印发《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深化“丽江先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巩固年”的总体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深化“丽江先锋”工程,推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对标一流、争先进位。
《实施方案》从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践行新思想;突出政治功能,筑牢先锋堡垒;严守政治规矩,从严管理党员;强化政治引领,全力争创“五先锋”;压实政治责任,聚焦使命担当等五大块、24项内容明确了丽江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时限要求,突出了政治功能,强调了要补齐短板、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引导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标一流、争先进位,争做带头学习先锋、脱贫致富先锋、产业发展先锋、文明服务先锋、社会稳维先锋,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深化“丽江先锋”工程,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讨论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全领域基层党组织有效覆盖,加大产业链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全覆盖,要实现涉旅游企业、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全覆盖,要把支部建到扶贫项目点、产业基地和易地搬迁安置点;要让所有基层党组织限时达标升级;要进行党务人员全员培训考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团结动员群众机制、深入实施“互联网+党建”、全力保障基层党建工作要素、分类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党员、常态化推进党员作风建设、人文关怀帮扶党员。
值得一提的是,在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建设中,市委常委班子将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督促指导联系点的基层党建工作,努力把联系点打造成“丽江先锋”示范点。另外,《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市委常委班子、县(区)委书记、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教育、国资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的工作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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