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县区监委成立以来,针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问题,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敢于向违纪违法行为亮剑,结合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失责失职和违纪违法案件。市、县区监委成立3个月,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60人。
进一步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市纪委市监委17个内设机构和1个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实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形成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监督执纪监察力量,改革后市纪委市监委监督执纪监察部门的机构数、编制数均占总数的78%,实现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监察一线倾斜。
科学界定市、县区监察对象的具体范围,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监察一线倾斜,全市监督对象达到11万人,监察对象7.2万人,实现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把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转化为审查调查的实际成效。
市纪委市监委围绕业务融合和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抓好工作衔接,积极探索建立纪委与监委、监委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使“纪法”“法法”衔接全线打通,形成运转顺畅、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凝聚反腐败斗争合力,推动改革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研究制定了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分工方案、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市纪委市监委执纪监督室和审查调查室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方案等制度。
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丽江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方案》《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工作方案》,通过交叉检查,共发现74个问题;5个县区交叉检查共发现40个问题。成立5个督查组,深入四县一区、5个市直部门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对账检查、项目实地查验、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扶贫领域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部分省级、市级重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进行抽查。
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也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市、县区监委成立以来,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144件,立案审查55件60人,其中县处级7件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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